訂房須知

  1.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之事由,導致本旅館無法提供住宿服務,或住房當天本縣處於紅色旅遊警戒地區,本旅館即無息返還旅客已支付之全部訂金及其他費用。
  2. 若因氣候關係,例如颱風或風浪導致飛機或船班直接取消(該班機及船班提前或延後不屬於直接取消),則可全額退還訂金(酌收手續費100元)。
  3. 經訂房確認後,請於訂房後3日內支付定金(房價的50%)
    訂金支付方式:請以匯款或線上轉帳結帳。若於保留時間內未收到匯款訂金則將取消訂房,並且不另行通知。支付定金後即為預定完成。
  4. 澎湖地區為免稅特區,提供價格皆税內。
  5. 本民宿免用發票,開立收據。
  6. 請依房型規劃人數入住,如有超住人數,民宿有權拒絕入住。
  7. 六歲以下兒童免收費,六歲至十二歲兒童每位需加購早餐乙份,十二歲以上則需加床,加床費:1000元,包含早餐,備品以及充氣床墊。
  8. 取消訂房規定:請來電取消訂房
    旅客於住宿日14天前取消訂房(不含住宿當天),您可自行選擇全額退還訂金(酌收手續費100元)。
    於住宿日前10~13天內取消訂房(不含住宿當天),退還已付訂金70%(不得改期)。
    於住宿日前7~9天內取消訂房(不含住宿當天),退還已付訂金50%(不得改期)。
    於住宿日前4~6天內取消訂房(不含住宿當天),退還已付訂金40%(不得改期)。
    於住宿日前2~3天內取消訂房(不含住宿當天),退還已付訂金30%(不得改期)。
    於住宿日前1天內取消訂房(不含住宿當天),退還已付訂金20%(不得改期)。
    於住宿當日取消訂房,將收取全額住宿費用(不得改期)。